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清明节和劳动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安排
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二、劳动节放假安排
(一)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
(二)4月28日白天和晚上补5月2日(星期四)白天和晚上的课,5月5日白天补5月3日(星期五)白天的课。
三、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教学工作安排。
四、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广州商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