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激励与引导广大学生锐意进取、勤奋学习、追求卓越、奋发成才,促进学风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广州商学院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的通知》规定,现就开展2017-2018学年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本校就读并且已经完成了上一学年学业的二、三、四年级的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详见《评优奖励办法》第四章。(请下载附件)
三、评选程序
详见《评优奖励办法》第五章。(请下载附件)
四、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
9月3日—7日提交给辅导员
2.年级推荐、各学院审核:9月8日—14日
3.学校评审:9月15日—20日
4.学校公示:9月21日—26日
5.表彰奖励:“学海领航”表彰大会
附件:
2017-2018学年评选申报材料.zip
广州商学院国际学院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