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背景: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的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充分发挥学生班集体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优良的班风和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依据《关于开展广州商学院国际学院班级设计大赛的通知》等文件,特制订本办法。
二、活动主题:践行十九大精神 建设美丽班集体
三、评选时间:2018年6月
四、评选范围:2015、2016、2017级全体班级
五、评选标准:
1.班风良好,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且内容有针对性,形式活泼,具有特色。积极进取、团结协作,集体荣誉感强。举止文明,自觉遵守校园文明规定。
2.团支部、班委会组织健全,按规定程序经民主选举产生,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踏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同学服务,能积极地、按质按量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3.积极开展党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党团组织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有一批积极要求进步、靠近党组织的先进分子;有一批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先进个人典型,并在集体中起骨干作用。
4.制订班级各类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主动承担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常规工作;对突发事件和事故苗头,早发现,早汇报,处理及时、恰当、有效。
5.学习态度端正,课堂纪律严明,考勤制度严格,上课出勤率不低于90%;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风端正,无考试作弊现象;全班学生学习成绩优良率达60%,及格率不低于90%;不断提高实践和创新能力,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课外学术活动。
6.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4+X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的成绩;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0%以上。
7.遵守寝室管理条例,无重大现象,无安全事故,班级学生所在宿舍卫生优良,集体卫生合格。
8.主动和结对子老师沟通,共同做好班集体建设。
9.在同等情况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考虑:(1)有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或先进集体事迹;(2)班集体在宣传栏、网站等媒体上有报道,且影响较大;(3)全班同学本年度的各科考试成绩总评居学院前列的。
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院“美丽班集体”:(1)班级成员参加非法组织,从事非法活动的;(2)不承担学校、学院布置工作任务的;(3)在评比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杜撰事实和数据的;(4)班内有受过党、团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5)其他经主管部门认定被取消评优资格的。
六、评选方法:
1.班级自评:各班级对照评选内容和条件,实事求是地对本班工作进行估评,填写《广州商学院国际学院美丽班集体申报材料总表》,填写《广州商学院国际学院美丽班集体申报材料总表》(见附表一),于2018年5月23日前上交到各年级级长处。
2.年级初评:年级成立评选小组,成员由辅导员、各年级干部组成。评选小组在班级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材料、听取汇报、调查核实、班级展示、国际学院官方公众号等渠道,研究确定美丽班集体的候选名单,
于2018年5月30日报送1-2个至学院审批。
3.学院审批:学院安排统一时间(拟定2018年6月7日)对候选“美丽班集体”的事迹进行集中展示,组织申报“美丽班集体”的班级进行展示,确定美丽班集体的名单,并在院内公示3天,接受师生监督。
七、表彰办法:
1.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美丽班集体进行表彰,颁发奖状。
2.美丽班集体由学院奖励: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3.选出的美丽班集体分批在公众号上展示。
八、荣誉与奖励的说明:
1.凡查出美丽班集体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学院有权追回所发奖品奖金,取消美丽班集体的荣誉称号,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2.奖励美丽班集体的活动经费只能用于组织有意义的班级活动。如挪作他用或分给个人,一经发现,追回全部经费,并取消该班美丽班集体荣誉称号,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人以警告或以上的处分。
九、组织领导:
“美丽班集体”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班级结对子导师和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评审委员会委托团委实践部负责日常工作。评选委员会对评比的细责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附表一:
广州商学院国际学院美丽班集体申报材料总表.doc
广州商学院国际学院团委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