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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际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1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
  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广商教文〔2017〕16号)具体工作要求,对照《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日常教学管理,完善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0月30日(第9周星期一)~11月17日(第11周星期五)。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请见通知附件1 《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国际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日程安排表》。
 
  二、检查形式
  以各教研室自查为主,学院将组织教研室主任及教务员对照检查内容逐一检查各教研室座谈会召开、课堂教学质量、教学文件完成情况等。
 
  三、常规检查内容
  1.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日常教学运行情况(特别是调、停课情况)。
  3.各门课程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
  4.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
  5.实践教学开展情况。
  6.课程与教材建设情况(请见附件2 《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自查细目表》)。
  7.任课教师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请见附件3《2017—2018学年第1学期任课教师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一览表》)。
  8.学院领导、辅导员、任课教师听课制度执行情况(请见附件4《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听课情况统计表》)等。
  
  四、重点检查内容
  1.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质量(配合评建与督导办公室)。
  2.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情况。
  3.教研活动记录。
  4.教学文件及教学档案收集归档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1.成立教学检查工作组。组长仲铭锦,副组长唐丽峰,教研室主任饶建华、蒙巧、张建秀、刘泉、麦宗琪,教学督导李韧之、办公室主任洪振华和教务员罗蒸、戴云鹏、吴义珍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我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加强对学院教师教学纪律监督与指导。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继续抓好教风学风建设,强化课堂教学育人功能,落实“立德树人”的责任。坚持“四降一升”,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建立和完善学院(部)质量监控体系。
  3.加强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在期中教学检查自查阶段,第9、10、11周星期一第1节及星期五第4、6、8节对本单位各教师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于每周星期一检查完毕之后连同上周星期五的《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教学纪律检查情况登记表》(请见附件6)报送教务处,10月30日(第9周星期一)和11月17日(第11周星期五)这2次检查结果单独报送。
  4.组织研讨课。学院将组织3次研讨课,并于10月30日(第9周星期一)之前将具体的研讨课安排表(请见附件7《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研讨课安排表》)电子版文件报送教务处备案。学院将组织相关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督导和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研讨课的学习和交流。各教研室以研讨课和随机听课等方式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监督与指导,组织教师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加强教师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
  5.召开师生座谈会。学院将召开的教师座谈会2次,学生座谈会7次,积极听取师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学生座谈会情况表(请见附件5《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学生座谈会情况表》)。
  6.总结检查情况。各教研室应认真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并于11月16日(第11周星期四)中午12时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请见附件9《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文件报送至学院教务员处。
 
                                                   
广州商学院国际学院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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