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0-25 | 点击量:
各教研室:
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广商教文〔2018〕26号)》具体工作要求,对照《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日常教学管理,完善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教研室按要求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0月29日(第9周星期一)~11月16日(第11周星期五)。我院各教研室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
二、检查形式
各教研室自查,教务办公室将对照学校期中教学自查细目表,逐一对各教研室进行检查,并组织各教研室做好学校开展的实地检查工作。学校到学院实地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教研室常规检查内容
1.日常教学运行情况(特别是调、停课情况和公共选修课等情况)
2.各门课程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其中2017版教学大纲制(修)订完成情况请填写附件3。
3.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
4.实践教学开展情况。
5.课程与教材建设情况。(以上5项检查内容请见附件2)
6.学院领导、辅导员、任课教师听课制度执行情况(请见附件4)等。
四、学校重点检查内容
1.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2018届毕业论文归档情况。
3.2015级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
4.教研活动记录。
5.教学文件及教学档案收集归档情况等。
6.2017—2018学年第2学期课程考核材料。
教务处拟在杜10-11周组织召开新入职教师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学院重点检查内容
1.成立教学检查工作组。组长仲铭锦,副组长唐丽峰,教研室主任饶建华、张建秀、蒙巧、程华明、刘泉、麦宗琪,教学督导李韧之、办公室主任洪振华和教务员黄小娟、戴云鹏、吴义珍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我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学院成立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在期中教学检查自查阶段即第9、10、11周星期一第1节及星期五第4、6、8节的教学情况检查及检查结果汇总交送教务办。(见附件5《广州商学院课堂教学情况检查登记表》)
3. 组织研讨课。各教研室第9周至第11周将组织研讨课,学校将组织相关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督导和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研讨课的学习和交流。各教研室以研讨课和随机听课等方式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监督与指导,组织本教研室教师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加强教师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
4.师生座谈会。学院将召开教师座谈会及学生座谈会,积极听取师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教师、学生座谈会情况表(请见附件7)。
5.总结检查情况。各教研室应认真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情况,于11月14日(第11周星期三)中午12时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请见附件9)、教研室期中教学工作总结(请见附件10)、督导期中工作总结(请见附件11)电子版和纸质版文件报送至教务办公室。
附件:
1. 各教研室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完成及提交时间安排表
2.期中教学自查细目表
3.2017版教学大纲制(修)订完成情况登记表
4.听课情况统计表
5.期中教学检查教师教学纪律检查情况登记表
7.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学生座谈会情况表
8.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学生座谈会安排表
9.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10. 教研室期中教学工作总结
11. 督导期中工作总结
广州商学院国际学院
2018年10月25日